明查暗访100余家企业单位,排查800余处问题隐患,23名“一把手”被处罚款......9月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完成了今年第五轮次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据了解,此轮明查暗访共分为9个工作组,先后深入17个重点省份,聚焦矿山、消防等多个重点行业领域。
对安全隐患追根溯源,浮出水面的是企业的“一把手”即“第一责任人”。这也是此次明察暗访紧抓的重点,“第一责任人”自觉履行职责是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
管理混乱、投入不足,“第一责任人”职责缺位留隐患
第一明查暗访组在贵州省六盘水市检查了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南都记者曾随队报道。
检查期间,明查暗访组曾多次指出一些矿企存在管理漏洞,这在供电系统中十分突出。
“比德腾庆煤矿”在今年发生了9起因断电引发的瓦斯超限事故,即由于通风系统断电无法抽排井下瓦斯,致使井下瓦斯浓度过高。
在报告中,该矿将电力问题全部归结为外部因素,但明查暗访组发现,9起事故中有8起源自矿山自身管理的漏洞。如该矿一处配电装置曾遭雷击损坏后并未得到及时检修;另一处配电装置没有留出检修空间,人员无法进入检修。
确保企业管理稳定有序、在安全生产方面有足够的资金投入......这些都应是企业“第一责任人”肩负起的责任。但综合其他明查暗访组的检查情况,“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缺位并非是孤例。
第三明查暗访组在检查广西防城港市一家酒店的资料台账时发现,该酒店明明缺少众多消防设备,而检查记录均显示正常。酒店主要负责人邱某某甚至不知道,自己经营的酒店除了灭火器外还有什么消防设施设备。
第七明查暗访发现,青海“亿凡铝业”“旺铭铝业”两家企业的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综合应急演练等工作均未开展。
其中,“旺铭铝业”熔铸车间的天窗还有多处破损,由此在铸造区域产生的非生产性积水,与高温铝液不当接触,会引发威力巨大的闪蒸爆炸事故。
两家企业存在几十条隐患,它们的实际控制人夏某某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了底——健全企业管理制度的花费太高了。
监管执法不能当“保姆”,压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
据了解,此轮明查暗访共检查各类企业单位100余家,排查问题隐患近800处,依法依规对13家问题隐患突出的企业单位予以停产停业整顿,对23名“第一责任人”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9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履行职责做出了规定。其中第九十四条还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责任追究越来越严,违法成本越来越高,此次国务院安委办暗访出击,正是以新安法实施为契机,紧抓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领域的执法检查一度面临困局。南都记者了解到,过去省市县执法队伍排查安全隐患时,如同在给企业当“保姆”——执法队伍查出了什么,企业就改什么,但是企业缺乏举一反三的自觉性。归根结底,这是企业未能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明查暗访组告诉南都记者,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是一个过程,“第一责任人”是其中的关键。作为企业的“火车头”,他们决定着安全投入的多少、整体管理水平的高低。企业究竟走什么样的道路?方向盘恰好握在“第一责任人”的手中。
据悉,下一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还将针对岁末年尾等重点时段,瞄准企业重大隐患和“第一责任人”,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和问题曝光,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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