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全区上下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以开展“压减事故年”为抓手,着力深化专项治理,着力推进治本攻坚,着力强化打非治违,着力健全监管制度,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着力深化专项治理
围绕当前全区安全生产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强化“2个集中治理”和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聚焦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专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开展治理攻坚。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攻坚。城镇燃气方面,全面摸清燃气安全底数,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及老旧小区燃气、燃气工程、燃气具等源头、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消防、建筑施工、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全力深入治理。
着力推进治本攻坚
持续深入排查和梳理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和根源性问题,持续动态更新“两个清单”,狠抓整改落实。紧盯山区道路交通安全、“百吨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露天采石场治理、渡口渡运基础设施建设、矿山违法盗采犯罪、高危行业领域劳务派遣用工以及电化学储能电站等重点难点聚力攻坚,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破解深层问题。进一步强化落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着力强化打非治违
坚持精准执法,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联合执法、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综合运用远程信息监控、用水用电监测、电子封条等现代化手段,并落实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精准发现和打击违法行为。坚持铁腕整治,聚焦易引发事故的非法采矿窝点、道路运输非法营运、建筑无资质施工、火工品违规存储运输、危化品违规动火作业、客货车船超员超载、建筑工程无资质施工、群租房使用易燃彩钢板、渔船冒险作业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等严肃惩处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坚持有效震慑,运用好“通报提醒、约谈曝光、联合惩戒、移交问责”“四种方式”,加大曝光、行业禁入、惩戒力度。
着力健全监管制度
全面梳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列出清单,逐项完成制定任务。聚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一些新产业新业态,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制度,重点整治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等问题。从安全责任、监管执法、基层基础、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建立一套能够遏制突出隐患和相同类型重大隐患反复形成的硬性机制,研究出台一系列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配套政策措施,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工作基础。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